植入性医疗器械 要建临床使用评估制度
发布日期:2013-07-17 查看次数:3156
      为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流入医疗机构,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下发《关于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监管工作。

  通知中称,医疗机构要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培训,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评估制度,医务人员在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前,要核对有关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诊疗规范使用,并向患者或其家属履行告知义务,签署知情同意书,在病案中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相关信息。

  同时,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审核制度,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出库等核查制度,详细记录产品类别、名称等相关信息、

转自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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